李旻晓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作废公告(01330)

2025-10-24 超级管理员
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 

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青(2017)西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055296号

权利人:李旻晓

不动产权利类型:

不动产单元号:

不动产坐落:城西区昆仑路4号6号楼1单元1305室

作废依据:丢失作废

公告单位:西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

公告日期:2025年10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