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青(2017)西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055296号
权利人:李旻晓
不动产权利类型:
不动产单元号:
不动产坐落:城西区昆仑路4号6号楼1单元1305室
作废依据:丢失作废
公告单位:西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
公告日期:2025年10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