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小明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作废公告(01504)
2026-01-19
超级管理员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青(2023)西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039301号
权利人:韩小明
不动产权利类型:
不动产单元号:630105002004GB00010F00750064
不动产坐落:城北区小桥大街60号32号楼1单元1141室
作废依据:丢失作废
公告单位:西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
公告日期:2026年01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