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小明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作废公告(01504)

2026-01-19 超级管理员
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 

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青(2023)西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039301号

权利人:韩小明

不动产权利类型:

不动产单元号:630105002004GB00010F00750064

不动产坐落:城北区小桥大街60号32号楼1单元1141室

作废依据:丢失作废

公告单位:西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

公告日期:2026年01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