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明晟《告知函》作废公告(01751)

2026-06-11 超级管理员
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《告知函》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 

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号:宁国用(2006)第3414号、宁房权证中(私)字第22006006962号

权利人:张明晟

不动产权利类型: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所有权

不动产单元号:

不动产坐落:城中区人民街23号2单元242室

作废依据:丢失作废

公告单位:西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

公告日期:2026年06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