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海龙、史向宏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作废公告(02059)

2026-10-17 超级管理员
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
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青(2021)西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949号

权利人:陈海龙、史向宏

不动产权利类型:

不动产单元号:630105101008GB00007F00110196

不动产坐落:城北区宁张路70号23号楼2单元2164室

作废依据:丢失作废

公告单位:西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

公告日期:2026年10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