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海龙、史向宏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作废公告(02059)
2026-10-17
超级管理员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青(2021)西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949号
权利人:陈海龙、史向宏
不动产权利类型:
不动产单元号:630105101008GB00007F00110196
不动产坐落:城北区宁张路70号23号楼2单元2164室
作废依据:丢失作废
公告单位:西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
公告日期:2026年10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