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家欣因保管不善,将宁房权证西(私)字第32010019149(1-1)号《房屋所有权证》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《房屋所有权证》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王家欣
2026年04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