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韩海涛继承不动产登记的公告

2025-06-11 超级管理员

编号:(2025)继承第(0049号)

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韩海涛申请继承不动产,经初步审定,我中心拟办理该不动产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。现对拟登记的事项进行公告,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
原权利人:齐润珍、韩长岭;

被继承人:韩长岭;

不动产:坐落于城北区朝阳东路38号3号楼4单元421室(建筑面积63.70平方米)住宅一套。
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西宁市市民中心2楼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

联系方式:0971-6130804

公告单位:西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

公告日期:2025年06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