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宏霞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作废公告(02063)

2026-10-19 超级管理员
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
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青(2019)西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043261号

权利人:张宏霞

不动产权利类型:

不动产单元号:630102003004GB00032F00150105

不动产坐落:城东区南山东路68号17号楼1单元1314室

作废依据:丢失作废

公告单位:西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

公告日期:2026年10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