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维桥 蔡有萍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作废公告(02041)

2026-10-14 超级管理员
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
国有土地使用证号:宁国用(2004)第3121430号

权利人:吴维桥 蔡有萍

不动产权利类型: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

不动产单元号:

不动产坐落:城西区五四西路8号2号楼2单元242室

作废依据:丢失作废

公告单位:西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

公告日期:2026年10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