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丽娜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作废公告(1173)
2025-08-02
超级管理员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国有土地使用证号:
权利人:李丽娜
不动产权利类型: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
不动产单元号:630102101002GB00024F00110038
不动产坐落:城东区互助东路10号17号楼4单元452室
作废依据:丢失作废
公告单位:西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
公告日期:2025年08月0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