郭克诚、陈起梅因保管不善,将无存根《房屋所有权证》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《房屋所有权证》作废。
坐落地址:城东区为民巷45号1号楼1单元131室
特此声明
声明人:郭克诚、陈起梅
2026年04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