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志忠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作废公告(00490)
2024-04-12
超级管理员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青(2016)西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007360号
权利人:张志忠
不动产权利类型:
不动产单元号:
不动产坐落:城北区柴达木路311号13号楼1单元1114室
作废依据:丢失作废
公告单位:西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
公告日期:2024年04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