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连祥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作废公告(01718)

2026-05-28 超级管理员
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 

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青(2024)西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019440号

权利人:宋连祥

不动产权利类型:

不动产单元号:630105003002GB00014F00270030

不动产坐落:城北区柴达木路138号7号楼1单元1081室

作废依据:丢失作废 解除预告登记

公告单位:西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

公告日期:2026年05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