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志芳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作废公告(1160)
2025-07-28
超级管理员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国有土地使用证号:宁国用(2009)第G-22203号
权利人:窦志芳
不动产权利类型: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
不动产单元号:
不动产坐落:城北区小桥大街46号9号楼1087室
作废依据:丢失作废
公告单位:西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
公告日期:2025年07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