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先元 马秀莲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作废公告(1170)

2025-08-01 超级管理员
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 

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青(2021)西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044311号

权利人:李先元 马秀莲

不动产权利类型:

不动产单元号:

不动产坐落:城中区香格里拉路14号9号楼2单元2252室

作废依据:丢失作废

公告单位:西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

公告日期:2025年08月0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