米美菊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作废公告(1166)

2025-07-31 超级管理员
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 

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青(2024)西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015211号

权利人:米美菊

不动产权利类型:

不动产单元号:

不动产坐落:城北区门源路12-20号1号楼2单元23105室

作废依据:丢失作废

公告单位:西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

公告日期:2025年07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