赫小宾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及《房屋所有权证》遗失声明

2020-10-27 超级管理员

经赫小宾、高萍申请,宁国用(2008)第G-12621号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及宁字第42008036392号《房屋所有权证》遗失,现赫小宾、高萍声明遗失作废,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。

 

不动产坐落:城北区柴达木路110号18号楼1单元206室

权利人:赫小宾(抵押权人:高萍)

联系单位:西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

办公地点:城中区南川西路154号省团校对面

联系电话:0971-6130804

公告日期:2020-10-27